有天晚上到某間影音連銷店閒逛,看見一本新推出的英國音樂雜誌,封面人物是英國五人樂隊Elbow,大題意思是說他們終於推出了音樂生涯上最優秀的專輯——問題是這本雜誌作風一向誇張,樂評部分也時有偏頗的毛病,而且經常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最經典一次,便是在多年後把他們曾評為五星滿分的Oasis專輯《Be Here Now》,形容為純屬一次Overrated的評分。我一早放棄了這本雜誌(每逢望見這類標題也通常懶理)。
事實是,Elbow第六張專輯《The Take Off and Landing of Everything》登上了英國專輯榜冠軍。這也是他們首張冠軍專輯——當然,銷售數字與流行程度,跟專輯的真實表現未必有關(正如票房大收的電影也不一定是甚麼好戲),卻足以令我對Elbow這張新專輯產生好奇。
好奇,不代表我從未聽過Elbow,早在他們2001年推出debut album時我已經有捧場了;好奇,純粹是因為:他們的音樂風格基本上由一開始已沒有變過,為甚麼要等到十三年後的第六張專輯才成功登上專輯榜冠軍?
回到上世紀90年代中。Brit-Pop熱潮來得快去得更快,當美國開始流行嘈得來帶點淺薄的Nu-Metal時,英國樂隊則抽取Brit-Pop一部分精髓,發展出一種流露感傷情緒的搖滾風格——開創者是Travis,然後由Coldplay發揚光大(甚至比Travis贏得更大成就,打通美國市場)。
在那個「後Coldplay年代」的世紀末,一大堆高唱感傷主義的樂隊紛紛投入市場,令英國搖滾市場瀰漫著一片愁雲慘霧。如果你問我對那段時間的英國搖滾有甚麼感想?我只能答:即使出產過一些好歌,但實在不眷戀那一段高舉感傷的慘淡日子。
Elbow便是在「後Coldplay年代」出道的樂隊,樂隊的組成,卻是早在1990年的事。樂隊主將兼主唱Guy Garvey,16歲時遇上了Mark Potter(日後Elbow結他手),Mark Potter當時跟Richard Jupp和Pete Turner(日後的鼓手和低音結他手)組了樂隊,但沒有主唱,於是便邀請認識不久的Guy Garvey獻聲;後來Mark Potter的兄弟Craig Potter也加入,負責keyboard。五人組成了Mr Soft,後來改叫Soft,到1997年正式改名Elbow。
Elbow曾經跟Island Records簽約,就在錄製首張專輯時,Island Records被大公司收購,經營方針改變,明明正在錄碟的Elbow隨即被踢出局,專輯胎死腹中。但樂隊繼續錄歌,在另一個獨立廠牌支持下發表了三張EP,評價不俗。2001年,正式推出debut album《Asleep in the Back》。
即使音樂基調還是以感傷為大前提,但Elbow跟其他同時期樂隊有點不同——他們不以製作流行旋律為首要任務,反而重視歌曲以及整張專輯的結構和氣氛營造,而這跟啟蒙他們的兩個音樂單位有關:1.Progressive Rock年代的Genesis,令Elbow重視音樂的結構;2.Radiohead,令Elbow重視音樂氣氛。由一開始,Elbow已經跟差不多時候冒起的Keane和Starsailor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這種不同,使《Asleep in the Back》整體上明顯多了意涵,令專輯經得起時間考驗。首張專輯成功後,Elbow再推出了四張專輯,成功走過21世紀第一個十年,而風格又推持不變,也沒有因應外間的迷幻復興而湊熱鬧胡亂注入迷幻元素——或者這麼說吧,Guy Garvey太清楚當初構成Elbow的本質。
《The Take Off and Landing of Everything》風格依舊方針不變,只是製作上有點不同:過去的專輯都是各成員走在一起的共同創作,這一次卻分頭行事,有些曲目,在未齊人時先由其他成員創作rhythm部分……但更重要是,專輯創作期間Guy Garvey跟他的多年女友分了手,部分歌曲主題,是他對這段關係的回想,像《New York Morning》,便分享了他和女友在紐約的生活;《My Sad Captains》這歌名,甚至是由女友提出的。經歷多次變更才落實的專輯名字,似乎隱喻著失戀後、剛剛40歲的Guy Garvey,對世事的一種態度。而就像過去任何一張Elbow專輯,第一次聽可能只聽到一個梗概,多聽幾次,你才投入到Guy Garvey的情感世界。如果你要我推薦當中一首必聽的歌,我會索性推薦全隻碟。
在已經迷幻到氾濫成災的時代,Elbow的存在是難能可貴的,他們知道自己立場,同時能夠堅守自己立場,立場對搖滾樂隊來說從來都是最重要的。
小兵
(轉載自信報)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不媚俗的音樂女王
為自己取了St. Vincent這個舞台名字的Annie Clark,形容新專輯是:一張可以在葬禮播放的派對專輯。
這是一個極端而奇妙的形容。若換轉是其他音樂人講出來,我大概只會覺得在「懶有型」,但由Annie Clark說,很具說服力,也很能點出她作品的特質。
她的歌她的音樂,悲傷得來不會把你的情緒拉到幽暗谷底,但表面洋溢愉悅的同時又總是有種哀愁潛伏……總之,你抓不住一種具體感覺,甚至有種精神分裂的錯覺。
當大部分singer-songwriter都努力為自己建立鮮明風格時,今年才31歲的Annie Clark,一開始已沒有把自己困在某一種音樂類型的框框,原因或許跟她懂得多種樂器有關。
出道前Annie Clark唸過三年音樂學校,她認為,音樂學校無疑可以教授學生很多東西,而作為學生的,好應該盡量學習,但學完了,應該忘卻一切,否則便不能夠創作屬於自己的音樂。
我們自然不知道她有沒有忘記在學校所學的知識,只知道離開學校後,她跟隨過不同類型的音樂人及樂團,擔任tour的樂手,同時一直寫歌。
即使早就推出過EP,但Annie Clark真正的出道作是2007年的《Marry Me》。她正式以St. Vincent的名字示人。
首張專輯的歌,都是她少女時代寫下的,說的都是她本人的二三事。而更重要是,Annie Clark一開始已經展現了她對於不同樂器的涉獵和造詣,多種樂器的複雜使用和結合,令音樂風格難以即時被歸類或定型——但嚴格來說,是Baroque Pop加上Art Rock以及一點點Indie Rock,在充滿古典味的同時,又可聽到當代搖滾的肌理。
《Marry Me》不至於驚為天人,但獲得一致好評。千禧打後,不是沒有出色的新晉獨立唱作人,但在音樂創造上大都有單一化的毛病,太穩陣太守規舉,Annie Clark營造的那種音樂跳躍感,既是神經質,又顧及到旋律的動聽——其實她從沒想過要曲高和寡,進行的一切實驗,都是要為流行音樂add value。
《Marry Me》後,Annie Clark很規律地每隔兩年便推出專輯。2009年的《Actor》和2011年的《Strange Mercy》,基本創作立場不變,只是在歌曲上追求更廣濶的主題(畢竟個人成長故事有限,總有詞窮的時候),而Annie Clark填的歌詞,又往往愛用一些隱晦的詞語及轉折的形容,營造更富想像空間的意象。
難得是,專輯評價一張比一張好,《Actor》和《Strange Mercy》替Annie Clark贏得更多的人氣。
但我開始留意Annie Clark,不是因為上述三張專輯,而是2012年她跟David Byrne合作的《Love This Giant》。
David Byrne,上世紀80年代著名New Wave樂隊Talking Heads主將,樂隊解散後以個人姿態發展至今。我很喜歡David Byrne,當知道他竟然跟一個年資尚淺的音樂人合作出碟,自然好奇。問心,《Love This Giant》不算是甚麼超卓作品,卻叫我留意起Annie Clark來。
來到2014年的新專輯《St. Vincent》,唱片封套上的Annie Clark不再是過往那種憂傷的神經質模樣,反而呈現了一份時尚音樂女王的霸氣。
一開始的《Rattlesnake》,充滿跳躍感的電子節奏,唱的原來是Annie Clark一次穿越沙漠的經歷——她說,這是一次自我與自然的溝通。緊接而來的《Birth In Reverse》,則是一次結他噪音聲效的實驗,容易入腦的旋律,滲著一點點Noise Pop的感覺。
《Prince Johnny》是Annie Clark的古典感傷時刻,如果你一時間未能夠接受之前的《Rattlesnake》和《Birth In Reverse》,這一首應該會被打動,繼而對女王舉手投降。
然後,經過兩首較具玩味的曲目,又是另一個抒情時刻。《I Prefer Your Love》說的是母親,是Annie Clark那位曾經患過重病差點死去的母親。低調的電子音樂,有著80年代Art Rock感覺。
《St. Vincent》獲得一致好評,評價甚至比過去專輯還要高。Annie Clark在每一首歌的確投放了很多心思(但有時似乎過多,失去平衡),目的是想讓樂迷覺得「有嘢聽」,而並非單純地譜寫流行旋律交貨就算。這肯定不是那種只求媚俗的貨色,如果你一心想得到即時快感,建議不要聽《St. Vincent》,或任何St. Vincent作品。
小兵
(轉載自信報)
這是一個極端而奇妙的形容。若換轉是其他音樂人講出來,我大概只會覺得在「懶有型」,但由Annie Clark說,很具說服力,也很能點出她作品的特質。
她的歌她的音樂,悲傷得來不會把你的情緒拉到幽暗谷底,但表面洋溢愉悅的同時又總是有種哀愁潛伏……總之,你抓不住一種具體感覺,甚至有種精神分裂的錯覺。
當大部分singer-songwriter都努力為自己建立鮮明風格時,今年才31歲的Annie Clark,一開始已沒有把自己困在某一種音樂類型的框框,原因或許跟她懂得多種樂器有關。
出道前Annie Clark唸過三年音樂學校,她認為,音樂學校無疑可以教授學生很多東西,而作為學生的,好應該盡量學習,但學完了,應該忘卻一切,否則便不能夠創作屬於自己的音樂。
我們自然不知道她有沒有忘記在學校所學的知識,只知道離開學校後,她跟隨過不同類型的音樂人及樂團,擔任tour的樂手,同時一直寫歌。
即使早就推出過EP,但Annie Clark真正的出道作是2007年的《Marry Me》。她正式以St. Vincent的名字示人。
首張專輯的歌,都是她少女時代寫下的,說的都是她本人的二三事。而更重要是,Annie Clark一開始已經展現了她對於不同樂器的涉獵和造詣,多種樂器的複雜使用和結合,令音樂風格難以即時被歸類或定型——但嚴格來說,是Baroque Pop加上Art Rock以及一點點Indie Rock,在充滿古典味的同時,又可聽到當代搖滾的肌理。
《Marry Me》不至於驚為天人,但獲得一致好評。千禧打後,不是沒有出色的新晉獨立唱作人,但在音樂創造上大都有單一化的毛病,太穩陣太守規舉,Annie Clark營造的那種音樂跳躍感,既是神經質,又顧及到旋律的動聽——其實她從沒想過要曲高和寡,進行的一切實驗,都是要為流行音樂add value。
《Marry Me》後,Annie Clark很規律地每隔兩年便推出專輯。2009年的《Actor》和2011年的《Strange Mercy》,基本創作立場不變,只是在歌曲上追求更廣濶的主題(畢竟個人成長故事有限,總有詞窮的時候),而Annie Clark填的歌詞,又往往愛用一些隱晦的詞語及轉折的形容,營造更富想像空間的意象。
難得是,專輯評價一張比一張好,《Actor》和《Strange Mercy》替Annie Clark贏得更多的人氣。
但我開始留意Annie Clark,不是因為上述三張專輯,而是2012年她跟David Byrne合作的《Love This Giant》。
David Byrne,上世紀80年代著名New Wave樂隊Talking Heads主將,樂隊解散後以個人姿態發展至今。我很喜歡David Byrne,當知道他竟然跟一個年資尚淺的音樂人合作出碟,自然好奇。問心,《Love This Giant》不算是甚麼超卓作品,卻叫我留意起Annie Clark來。
來到2014年的新專輯《St. Vincent》,唱片封套上的Annie Clark不再是過往那種憂傷的神經質模樣,反而呈現了一份時尚音樂女王的霸氣。
一開始的《Rattlesnake》,充滿跳躍感的電子節奏,唱的原來是Annie Clark一次穿越沙漠的經歷——她說,這是一次自我與自然的溝通。緊接而來的《Birth In Reverse》,則是一次結他噪音聲效的實驗,容易入腦的旋律,滲著一點點Noise Pop的感覺。
《Prince Johnny》是Annie Clark的古典感傷時刻,如果你一時間未能夠接受之前的《Rattlesnake》和《Birth In Reverse》,這一首應該會被打動,繼而對女王舉手投降。
然後,經過兩首較具玩味的曲目,又是另一個抒情時刻。《I Prefer Your Love》說的是母親,是Annie Clark那位曾經患過重病差點死去的母親。低調的電子音樂,有著80年代Art Rock感覺。
《St. Vincent》獲得一致好評,評價甚至比過去專輯還要高。Annie Clark在每一首歌的確投放了很多心思(但有時似乎過多,失去平衡),目的是想讓樂迷覺得「有嘢聽」,而並非單純地譜寫流行旋律交貨就算。這肯定不是那種只求媚俗的貨色,如果你一心想得到即時快感,建議不要聽《St. Vincent》,或任何St. Vincent作品。
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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